2015年6月4日,歐盟公報(OJ)發(fā)布RoHS2.0修訂指令(EU)2015/863,正式將DEHP、BBP、DBP、DIBP列入附錄II限制物質清單中,至此附錄II共有十項強制管控物質。
詳見下表:限制物質(質量分數(shù))鉛(Pb)0.1(Hg)0.1鎘(Cd)0.01六價鉻(CrVI)0.1多溴(PBB)0.1多溴醚(PBDE)0.1鄰苯二甲酸二(2-己基)酯(DEHP)0.1鄰苯二甲酸基丁酯(BBP)0.1鄰苯二甲酸二丁基酯(DBP)0.1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0.1 此修訂指令發(fā)布后,歐盟各成員國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將此指令轉為各國的法規(guī)并執(zhí)行。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輸歐電子電器產品(除和設備)均需滿足該限制要求;2021年7月22日起,設備(包括體外設備)和設備(包括工業(yè)設備)也將納入該管控范圍。此外,已屬REACH附件XVII第51條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、BBP、DBP的管控。
注:
一、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:考慮到企業(yè)滿足新的有害物質要求需要一定時間,所以(EU)2015/863中規(guī)定了相應的過渡期:所有電子電器產品(除設備和儀器)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,設備和儀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滿足新要求。
二、RoHS指令變化解讀:
1.DEHP、BBP、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電纜或者用于電子電氣設備(EEE)的維修、重復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級改造的備用零配件,同時并不適用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場上出售的設備和設備。
2.DEHP、BBP及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適用于那些已經受到歐盟法規(guī)907/2006(REACH)附錄XVII條目51條中對DEHP、BBP及DBP相關限制的玩具。
3.了之前RoHS2.0中的六溴環(huán)十二烷HBCDD,是由于歐委會認為該物質不屬于RoHS指令的規(guī)管范圍,且該物質已屬于《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》的范疇;根據(jù)檢測機構大量測試數(shù)據(jù)顯示,鄰苯二甲酸酯類物質作為增塑劑在電子電氣產品中使用廣泛,可能存在于電線電纜、塑料、油漆油墨等各種材料中。聚氯乙烯材料(PVC)更是目前檢出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材料重災區(qū),應該引起企業(yè)的高度關注。PVC材質目前仍然屬于材料界使用較廣泛的材質,更多企業(yè)因考慮到替換PVC材料的成本上升而沒有提前改善,按照近的RoHS鄰苯執(zhí)行時間,企業(yè)雖然還有3年的時間來應對此次RoHS的改變,但是考慮到電子產品的供應鏈傳遞及工藝改進,這都將耗費一定的時間,部分企業(yè)可能會縮短對于供應商在產品均一材料中的限制使用的時間節(jié)點。提早改善工藝,尋找新型環(huán)保增塑劑作為替代物將成為應對RoHS的鄰苯二甲酸酯新要求的解決方案。
C-MS 7000系列是江蘇天瑞儀器股份有限公司為RoHS 2.0檢測用戶量身打造的高性價比氣相色譜質譜聯(lián)用儀。本產品繼承了GC-MS 6800系列的優(yōu)良品質,并針對極高沸點的含溴阻燃劑(PBB,PBDE)和難于色譜分離的特定塑化劑(4P)等目標化合物,添加了潔凈預四極桿技術、程序控制脈沖分流/不分流進樣技術、軟件RoHS Archer以及開放的大數(shù)據(jù)分析平臺等功能,確保用戶只需簡單快捷的操作,便可獲得準確的定性和定量結果,因此在 RoHS 2.0檢測領域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。
性能優(yōu)勢
1、潔凈預四極桿
1)@Cleanquad,中國專利201620255312.1;
2)具有2n個金屬桿且兩兩相對導通的金屬桿組件及固定環(huán)結構;
3)通過減少中性粒子引起的噪音,降低非質量選擇離子的干擾,提高質譜信號信噪比。
2、程序控制脈沖分流/不分流進樣
1)加速樣品從進樣口到色譜柱的轉移過程,減少不穩(wěn)定待測物(特別是含溴阻燃劑),在進樣口的分解,提高靈敏度,避免樣品帶加寬和進樣口超載;
2)當樣品中待檢測物質的濃度過低又不便于濃縮時,可通過進樣量來改善檢測結果。
3、軟件RoHS Archer
Rosh認證RoHS2.0新標準
2011/65/EU主要內容概括如下:
1.產品范圍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,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:—包括被2002/95/EC豁免的第8類產品設備、第9類產品設備;—第11類產品:不被1~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,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。
2.限制物質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,但選定4種有有害物質(HBCDD、DEHP、DBP和BBP)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。
3.CE標志要求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。
4.過渡期規(guī)定為使新納入ROHS2.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,ROHS2.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。
新指令2011/65/EU(ROHS2.0)以取代2002/95/EC新指令將于20天后(即2011年7月21日)生效。
生效是指RoHS2.0指令對各歐盟成員國從2011年7月21日開始生效,各成員國必須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的時間內完成把RoHS2.0指令轉換能各成員國內部法規(guī)的工作!而在2011年7月21日起到2013年1月2日這段轉換期,各企業(yè)仍只需遵守2002/95/EC指令。
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,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含有鉛、鎘、、六價鉻、多溴、多溴醚等六種有害物質的電子電氣設備。
RoHS2.0實際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,俗稱RoHS2.0
RoHS2.0進行修改的決議,相對于2002/95/EC指令具體修改內容如下:
1.確定了產品范圍,將器械、器材納入RoHS管控,并對其歸入RoHS提出了階段性步驟,對器械和器材特別增加了20條豁免;器械和設備的管控從2014-1-1日開始,其中體外診斷設備從2016-1-1日開始;工業(yè)設備從2019-1-1日開始;植入體內的設備暫不作要求,2020年會進行審查。
2.修改了豁免程序,規(guī)定豁免的長有效期為4年,長有18個月的寬限期。通過附加社會經濟學標準批準某項豁免,要求申請人在申請豁免前分析替代品,將RoHS豁免與REACH授權相適應。
3.建立了明確的市場。
4.擬增加4種限制物質,并與REACH的限制條款相適應。這4種物質具體如下:
(1)六溴環(huán)十二烷(HBCCD)
(2)鄰苯二甲酸二(2-己基)酯(DEHP)
(3)鄰苯二甲酸苯基丁酯(BBP)
(4)鄰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
ROHS2.0與ROHS1.0的區(qū)別
1、新舊RoHS指令受限有害物質有何區(qū)別?
舊版RoHS1.0指令限制物質包括:鉛、鎘、、六價鉻、多溴、多溴二苯醚六項;
新版RoHS2.0指令限制物質在舊指令基礎上增加了四類增塑劑產品,包括:DEHP(鄰苯二甲酸二(2-)己酯)、BBP(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)、DBP(鄰苯二甲酸二丁酯)、DIBP(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)四項鄰苯類物質,至此RoHS受限物質清單更新至10項。
2、RoHS2.0指令對于四項鄰苯類物質的限制時間為何時?
新增的四種鄰苯二甲酸鹽管控的實施日期:
一般電子電器設備過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
設備及設備的過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
已屬REACH附件XVII鄰苯管控的玩具產品將不受此指令中DEHP、BBP、DBP的管控。
3、各國對RoHS指令有何要求?
20/50:電氣設備環(huán)保設計法案》(EDEE法案)
H.R.2420:《電子廢棄物再生法案》(20以及其修訂案50)
4、RoHS指令的測試標準是什么?
RoHS指令的測試標準是UpdatingIEC62321,此標準已更新至2013版,將的單一標準拆分為一系列標準,同時導入新的測試方法或儀器。
5、RoHS2.0與REACH、WEEE有何關系?
1)RoHS2.0與REACH的關系:
RoHS2.0與REACH是兩部不同的法規(guī)/指令,彼此互不影響實施,但當出現(xiàn)重疊部分的時候,需要按照更嚴格的方式對物質進行管控。
2)RoHS2.0與WEEE的關系:
RoHS2.0與WEEE指令均是針對電子電氣產品的實施指令,WEEE主要對電子電氣產品報廢時的選擇性處理、分類收集及回收率等進行了規(guī)定要求,其無閾值限制,但要求管轄范圍內的電子電氣產品需要貼有垃圾桶標志,并按照要求進行注冊并接受檢查和監(jiān)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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